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要求,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模板下载见附件):
(一)《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在登记机关备案的章程;
(四)从事印刷、复制等经营活动的许可证明;
(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从事涉密印制业务的其他人员情况;
(六)资本结构和股权情况;
(七)上一年度企业年度报告;
(八)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的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
(九)近三年印制业务合同清单;
(十)涉密印制业务设备、场所和保密设施、设备情况;
(十一)基本管理制度、保密制度以及保密体系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