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家保密局下设办事机构为 :保密一处、保密二处、保密技术检查中心。
一、保密一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办)会务、综合文字和文件交换工作;
(二)负责局(办)收文登记、传阅、拟办、催办、保管工作;
(三)负责全市保密工作信息的收集和编发《保密工作》简报工作;
(四)负责《保密工作》和其它保密宣传教育资料的征订发行工作;
(五)负责局(办)单位人事、劳资管理工作;
(六)负责局(办)财务、印信、档案管理工作;
(七)负责局(办)行政后勤、接待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办)机关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九)负责局(办)机关干部职工公积金、医保管理等工作;
(十)负责全市涉外保密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二、保密二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地各单位保密法规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修订完善我市有关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三)依法查处或督促有关单位查处泄密事件工作;
(四)负责对外提供秘密资料的监督审核,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物品出境以及涉密载体定点复制单位审查办证;
(五)负责涉密工程的鉴定工作;
(六)负责涉密信息系统的鉴定审查工作;
(七)负责涉密载体定点销毁管理;
(八)负责保密技术指导、协调、检查和管理工作。
三、市保密技术检查中心主要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全市保密技术检查工作计划、工作规程、技术标准和有关的保密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保密技术检查工作;
(三)负责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电子设备及保密防护设施、产品的保密技术检查;
(四)负责保密重点部门(部位)、场所通信、办公自动化设备的保密技术检查工作;
(五)负责对涉密计算机公共信息网络的日常保密技术检查工作;
(六)负责对互联网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进行检查;
(七)负责对涉密计算机违规上互联网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工作。